
法德東恒觀點 | 疫情防控形勢下的合同履行風險應對指南
庚子新年,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,目前全國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已啟動重大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,世界衛(wèi)生組織(WHO)也確定并宣布該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(PHEIC)。這無疑對各類企業(yè)的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、合同履行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,產(chǎn)生眾多的法律風險和法律問題。公司企業(yè)應如何有效應對,尤其是合同履行問題,是否構(gòu)成不可抗力?請看本期法德東恒觀點,給您詳細解答。
一、 疫情是否構(gòu)成不可抗力?
不能一概而論。首先得看合同、協(xié)議中的“不可抗力條款”中是否具有相關約定。就我們所知,不少合同、協(xié)議中的“不可抗力條款”在2003年非典事件之前,是比較陳舊的,普遍不將“疫情”納入不可抗力條款。2003年以后,情況有變化,部分合同、協(xié)議中將“疫情”納入不可抗力條款,但仍有相當多的沿用舊式格式合同,并未將之納入。
我們建議企業(yè)迅速查看自己的所有重大的、其履行可能受到此次疫情影響的合同與協(xié)議,做到心中有數(shù)。
查閱合同、協(xié)議中時,需要同時查閱通知條款。
二、 疫情下的不可抗力要素如何認定?
我國《合同法》第117條第二款規(guī)定,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。
此次疫情具備“不能預見”、“不能避免”兩個要素,但是否具有“不可克服”的要素?這顯然會因地而異,因機構(gòu)性質(zhì)而異。
就地域而言,武漢市因政府采取了“封城措施”總體可說是“不可克服”,湖北黃岡、孝感等地也采取了類似措施,情況大致相同;但仍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做具體分析。例如貿(mào)易類公司(賣方),貨源地在湖北以外地區(qū),僅在辦公室甚至居家就能通過網(wǎng)上辦公、網(wǎng)銀支付完成交易流程、付款流程的,恐怕就難以被認定疫情對其履行合同具有不能克服的影響。
對于其他確診病例較少、政府并未采取類似于“封城”措施的地區(qū),更應慎重對待“不可避免”與“不可克服”這兩個要素。疫情影響對負有履行義務的合同一方,是不是不可避免的?不可克服的?政府發(fā)布了政令(期表現(xiàn)形式為通知、公告)延長假期,那么在被延長的假期內(nèi),生產(chǎn)性企業(yè)的員工無法上班,操作機器,使用設備,可視為疫情的影響力是不可避免的;但對于前述關于貿(mào)易公司的例子中的情形,可能很難被認定為“不可避免”,更難以被認定為“不可克服”。
總而言之,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不能一概而論,不能躺在“疫情”這張“安全床”上,殆于及時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,更不能甚至借口遭受疫情影響,故意逃避自己的合同義務之及時履行。能履行的合同、協(xié)議,要千方百計克服困難努力履行!
三、 封路可以作為不可抗力因素嗎?
此次疫情下的一個很突出的現(xiàn)象是,各地自保,紛紛封路,不讓人們進入自己的轄區(qū)。一般而言,這種封路措施都是地方基層組織的自發(fā)行為,并未履行必要的程序,得到合法的批準,是違法的,顯然不能構(gòu)成法律意義上的“不可克服”因素。遭遇封路而出現(xiàn)交易困難的企業(yè)、單位,完全可以向當?shù)亟煌ㄖ鞴軝C關、交通警察部門請求協(xié)助,要求責令解除違法的道路封鎖。
盡管向有管轄權(quán)的交通主管機關、交通警察機關申請解除非法的道路封鎖,也可能不能解決問題,但受影響的企業(yè)、單位必須證明自己曾經(jīng)如此努力。
四、 需要通知合同向?qū)Ψ讲豢煽沽κ录陌l(fā)生與存在嗎?
在發(fā)生不可抗力事件時,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行,或不能及時履行,或不能充分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,有義務通知合同相對方。
千萬不能認為,此次疫情是眾所周知的事件,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,而無需通知相對方。
極端而言,我們主張同受疫情防控的合同相對方(例如武漢與黃岡,疫情都很嚴重并且均實施了交通管制,如果合同的甲方在武漢,乙方在黃岡,我們建議亦應相互通知),均應向?qū)Ψ桨l(fā)出相關通知,告知對方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響,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、完全履行合同。否則對方還在期待合同的完整的、及時的履行,造成了損失,可能的由負有通知義務但未履行該義務的一方賠償,盡管其確實是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。
五、 不可抗力通知怎么寫?
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向?qū)Ψ桨l(fā)出通知,必須具備書面形式,并需要寫明如下內(nèi)容:
1、 不可抗力發(fā)生的總體概括性介紹(此部分可以寫簡略些);
2、 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具體影響(包括設備、設施是否被政府征用?延長假期對自己一方必須到崗的員工到崗率之影響?必須組織交通運輸?shù)穆募s環(huán)節(jié)受政府交通管制措施的影響及影響程度?電力、供水等動力、能源供給與接受是否存在完全不能或者部分不能之影響?),越具體越好,不能過于籠統(tǒng)、含混,但同時需要實事求是,不能夸大其詞。
3、 表明自己一方對履行合同的態(tài)度,需告知對方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,是完全不能履行合同,還是不能及時履行合同,抑或是部分不能履行或及時履行合同?這個態(tài)度應當是與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密切相關的,經(jīng)同行業(yè)內(nèi)公認的標準或尺度的審慎判斷后作出的決定。
4、 根據(jù)前述三所述之態(tài)度,向合同相對方提出自己的請求,包括解除合同(針對于合同完全不能履行之情形)、中止合同履行(基于審慎合理的判斷,暫時停止履行合同,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失后恢復履行)、變更合同條款(包括延遲交貨、付款、變更交貨數(shù)量等等)。該請求必須是合理的,與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相匹配的,而且必須是直接的、清晰的,而不是間接的或含混的。
六、 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
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,通常需要同時履行證明義務。
不可抗力的發(fā)生與影響如何證明?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能否作為不
可抗力發(fā)生及其影響的證明?
有的合同、協(xié)議中約定,官方媒體的新聞報道可以作為證明,但這類合同、協(xié)議并不常見。一般而言,新聞報道不能作為證明,即便是黨報等官方媒體。
但官方媒體登載的政府有權(quán)機關發(fā)出的疫情管控的命令、通知、公告,可以作為臨時證明;待事后再向有關部門索取正式證明。
證明必須的具體的、充分的?!熬唧w的”是指,證明自己受不可抗力的具體影響的具體證明,例如交通受影響的,出具交通主管部門或交通警察部門的證明,員工到崗受影響的,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證明,能源供應受影響的,提供能源供應主管機關或公用事業(yè)單位的證明?!俺浞值摹笔侵概c前述自己一方的請求內(nèi)容相匹配的證明。
七、 我們的總體建議是什么?
我們的總體建議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把《不可抗力通知》發(fā)給合同相對方,越快越好。如果來得及,同時提供相應證明,如果來不及,先用媒體報道代替,但同時告知對方,其他證明將隨后送達。
通知可以是不完整的,后續(xù)不斷補充,直至完整,但最好是一次性完整通知。
通知應具書面形式,用郵政方式(掛號信、郵政快遞等)送達對方,但可先用微信、QQ等媒介先行發(fā)給對方,并注意截圖備份保存,然后用郵政方式送達對方,避免用快遞公司寄送快遞的方式,這也很重要!